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基层党组织的设置、领导班子调整及改选工作;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党的工作,特别是检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组织生活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党委报告。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协助党委和行政做好处科级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调配和培养工作,搞好任期内的考核,为党委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建议;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落实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各项制度,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积极会同离退休工作处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工作。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重点抓好在中青年知识分子、学术带头人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校建设,做好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
六、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做好民主党派工作。
七、负责党内统计、公派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干部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九、协助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及党政班子换届时的考核工作,做好党代会的具体筹备与组织工作。
十、完成好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